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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资讯] 废旧家电回收:厂商只卖不收最高可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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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7 1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法制晚报》报道,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家电的生产者将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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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家电厂家处了解到,有关废旧家电的回收问题数年之前就引起关注和讨论,相关法规的制定早已展开。但由于涉及回收主体认定、回收流程以及费用征收,并事关国家节能环保等政策,所以这是一项巨大工程。
此外,由于回收、分拆、再利用等配套设施成本昂贵,且技术门槛高,目前只有少数巨头型家电企业打造了自己的回收工厂,且目前市场上有资质的专门的回收企业也不多,这或许都是法规迟迟未能出台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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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从8月13日起,我国将有家电、IT等10类机电产品在出口欧盟时每件被额外征收几十欧元至几欧元不等的回收费用,这笔费用主要被用于欧盟回收电子垃圾。据报道,下半年,国家第一部关于电子垃圾治理的法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有望出台。
按照《条例》的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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