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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秋中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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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6: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是一个初秋的午后,阳光依旧是那么的灼人,但是同样的,它使那片树林,那个走廊,那个斑驳的、依稀还能看到红漆的长椅。像一幅画一样从此扎根在我的脑海之中。我看到了,我看到了,当那一束光穿过枝叶的笼罩、透过走廊头顶不知名植物的藤蔓,照在那个长椅上时,我看到了,天使,是天使……”  我听过许多的故事,自身也经历过许多的故事,他们给我的感觉也像大多数故事一样,或是感动,或是痛恨,或是叹息,或是悲伤……但是,这个故事却是那么的奇异。因为我竟然无法用语言将她给我的感觉描述出来。到最后干脆让我觉得她可能是真实的,亦可能是虚幻的,连我也无从分辨,简直像是一场真实的梦境。我本想既然这个故事连我自己都迷迷糊糊感觉有些荒诞,那便不讲出来罢,让她像其他的故事一样,最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与叹息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但是就在我经过无数昏黑的日子,就在我将要忘记她的那一刻,一股子不知道从哪里涌出来的冲动让我重新思考,最后终于将她写出来,付之与诸君。这种冲动已经达到使我不吐不快的地步,我想,这也许就是天意吧,就像当初这个故事的发生,让我做了整个剧本的见证人。而如今,也到了该我将她讲出来的时候了。至于这个故事,她是否会从此占据在某些人的心中,或是消失在这个世界,我无从得知,也不敢奢求。只是想用我力所能及的简陋的文字,陈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  经过了高考的洗礼,我如愿以偿,最后进入了XF大学。这所大学以教育出许多名人作家而出名,可以说是文学的摇沈阳白癜风医院治疗的好么摇篮。从小喜欢写作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作家,能用自己手中的笔,带给人们心灵之间的力量。所以能进入这所大学,我感觉非常的好,那时候真的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作家,功成名就,在世界的舞台上自由挥洒。现在想起来还真是太天真了,这个世界,从来没有那么轻松的成功,所有的事情,都是要付出自己的努力的。  当我第一次见到林时,他正安静地立在寝室的窗户前,手里握着水杯看向窗外,仿佛外边有天大的事情吸引着他,以至于我推开寝室的门,将行李重重地放下,都没有将他从这个状态中拉出来。我疑惑地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干干净净的校园环路,以及标直的行道树。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嗨、嗨?”就在我准备用手拍他的时候,林才终于转过身来。我这才看清楚这个男子的正面:很普通,这是第一感觉。留着一头利索的短发,轻尖地眉下是一双亮闪闪的眸子。很安静,他抿着嘴,看着我,似乎在疑惑我为何打扰他的思考。事实上林给我的感觉就是那种很普通的男生,那种放在人群中也很难一下子找出来的人。但是,这也是表面而已,我仍记得当初林时如何向我介绍自己的:“我叫林文,以后咱们就是室友了,希望你不会喜欢平静的生活。”我很惊讶一个外表如此安静的人为何能说出这番话,后来的生活却叫我傻了眼,林其实是一个喜欢搞怪的人,这简直就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人。你完全可以把他看作一个安静时候的周星驰,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活过来叫人大吃一惊。到现在我也坦然了,也只有这样,这个故沈阳中亚白癜风医院好吗事发生在林身上才有一点点让人可以琢磨、思考的规律。  作为将来可能会凭着写作吃饭生活的人,并且同样都爱好写作,我和林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我们经常讨论自己的写作。那时候我认为写作就是因为写作而写作,而林却认为写作发乎于心,是因为心里有了想要一吐为快的情感,继而将其写出,这才成为作品,称之为写作。我们都各自坚持自己的观念,谁也不肯向对方低头,即使各自无法说服对方,也不愿就此放弃自己的观念。就在这样的争吵之中,我们发现自己都喜欢古代的文化,都推崇古人之风,都喜欢阅读古籍,行事都仰慕古人之风。所谓封侯拜相,兼济天下,亦或退隐渔林,兴来高歌。这也是我能和性格如此差异的林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我们无所不谈,从古至今,从朝堂到百姓,我想,所谓的年少轻狂,放浪不羁当是这样,在这里,我们可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尽情的谈论自己心中的想法,也许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刻吧。  和林做舍友是一件令人很头疼的事情,因为你随时会因为林的那种夸张古怪的性格而头疼不已。当然,我也得承认,虽然我一直自认为自己在写作上的才华不会比任何人差,包括林。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林已经有多篇作品见诸于杂志报纸之上,而我却寥寥无几。这让我感觉很不爽,生活在一起,差距却是如此的明显。并且我几乎很少看到林出去寻找素材,他总是自得其乐地在这个校园里四处行走,仿佛这个不大的校园就是他的整个写作王国。图书馆,凉亭,小路,树林,长椅,这些似乎都能触动林的灵感。虽然不愿意,但是我的心底也渐渐白癜风治好了会再次复发吗?的告诉自己:在写作方面,林可能确实是一个天才。可是,同样的,我心底又不大愿意去承认这件事情,我可是一个高傲的人,或者,在他得意的时候,黯黯逃出这个被他所笼罩的世界。  一个故事发生的背后,或许真的是有冥冥天意吧。我记得那几天林一直处于激动的情绪之中,问起他最近写的作品,他却激动地摇着我的肩膀,兴奋地冲我喊:“天使,那一定是天使。嘿,渣轲,你一定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是天使,一位美丽的天使,就在树林的走廊之中!”我自然是不信的,毕竟任谁与林生活在一起这么长时间,都会被林的这种一惊一乍的性格所误导。说实话林真的很像一个双重性格的人,倘若有神,估计连神都会感叹这个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一方面他就像所有人心目中的作家一样,安静,儒雅的气质他都应有尽有,完完全全的一个写作天才。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他喜欢一切搞怪、夸张、另类的东西。他喜欢捉弄旁人,让别人一时恨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也会满口脏话与朋友拼酒作乐;他甚至不懂场合,肆意挖苦、打击同学,正当你满心愤怒,快要发作之时,林又会忽然变回那个文质彬彬的天才,仿佛刚才的那一切都只是一个梦。  平时闲聊的时候我们也曾经谈起过自己心目中的女生。林说自己比较倾心于这样的女生:贤惠知我,所谓“但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互相倾心。他自觉“轻狂愿赌千金笑,疏词一付一人惜”是自己的写照。更推崇孔雀东南飞中焦兰千古绝唱,爱就当爱得轰轰烈烈,海枯石烂不分离。当然,这也是俩个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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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2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楼主的美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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